关于开展2020年芦苇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

文章作者:时间:2020-11-08浏览:437

根据《芦苇美术·滁州学院产学研合作协议》,制定了《滁州学院芦苇奖学金评选办法》,现将2020年芦苇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对象与条件

1.评选对象为我校全日制二年级(含)以上在校生,侧重感性素养获得全面、均衡发展的学生。

2.评选基本条件与具体条件,请具体参照《滁州学院芦苇奖学金评选办法》附件1

3.根据捐赠人意愿,奖学金并不以学习成绩为唯一标准。欢迎在2019年度和2020年内,在某一方面获得突出实绩的同学参加评选。但所获业绩仅可获奖一次。

二、奖项设置

1.资助标准:1000/人。

2.资助名额:全校16人。

3.差额推荐指标:请招收全日制本科生的学院推荐2人。

三、评审程序

1.学生申请。学生自主填报《滁州学院芦苇奖学金申请表》(附件2同时需提供成果证明复印材料,并按照获奖时间顺序排列

2.学院推荐。每个学院推荐2人,并于1125日前,将申请表纸质和电子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
3.学校评审公示。根据产学研合作协议,召开芦苇奖学金评审工作委员会会议,确定最终获奖学生名单,并在学生处网站公示评审结果。

四、其他事项

1.申请所提交的信息须实事求是,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,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并报学院处理。

2.芦苇奖学金为企业捐赠奖学金,需适当考虑捐赠方的意愿和倾向。

附件1:滁州学院芦苇奖学金评选办法.doc

附件2:滁州学院芦苇奖学金申请表.doc



终审人:姚志英

返回原图
/